小組查經即將查完羅馬書,說是一個階段的結束,也是要開始另一個階段。轉眼間我們又要完成一卷書,歷經了三卷書、一個主題系列的查考,感覺上大家都被上帝的道調到差不多的頻道。
我很「享受」這樣的小組聚會,大家都專注在上帝的話,但不是天馬行空的談,而是大家願意用自己的經歷、背景、認識來與上帝的話碰撞,也不吝惜自己的質疑與意見,但又是願意對上帝的道順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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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有許多理由怠惰或懶惰,但對於實際的情況是沒有助益,因為該來的總是要來......
算算日子,老闆在一週內就會現身,我也要在第一週就要報告,下週教會也要講道.....雖然大報告是有點無力進行,但總是慢慢的爬行,希望老師的現身可以帶來更大的督促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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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都一樣,就是沒有生產力!
嗚嗚嗚!不僅報告沒進度、讀書沒進度,ㄚ!預備講道也是沒進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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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不是我面臨死亡的熬練,是我的大學同工崇哲與惠雯一家人在直接的面對死亡的熬練,但我自己也在彷彿面對。
今天北上去探望崇哲與惠雯,他們夫妻都是我大學時很好的同工(惠雯是副主席、崇哲是小組長),也是我們有一直聯繫的朋友,我若回台北總是會找機會相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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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二月就要出一封代禱信的,拖至昨日才發出去。每一次發代禱信後,其實是希望讓久未見到的朋友、學生可以知道我們家的近況。
一些久未謀面的朋友與學生的回應,他們也可以藉此回覆,讓我也能知道他們的近況。很高興的是,最近甚至有失聯近15年的大學團契契友的回覆,讓我覺得倍感溫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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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第二種的看法,認為聖經的字句無法給人生命,是因為一方面他們解錯聖經經文:林後三6「字句叫人死,精義是叫人活」。他們認為聖經是字句,這是會叫人死的,而精義是大於字句的,而對這些人來說,聖靈或是聖靈的能力是比聖經的字句更重要的。其次,我相信也是受到「新正統」神學的影響,不信任語言可以作為承載啟示的工具,而認為只有在某種特殊情形下,語言才可以承載啟示並發揮上帝之道的功用。
林後三6的真正意思,其實按上下文來解,簡單的來說,應當字句指的是舊約、律法與定罪,精義指的是新約、應許與恩典。所以「字句叫人死」,意思是舊約律法定罪的職事(功用、功能)是叫人死(律法的功用),而新約是帶來上帝的恩典與應許,這是叫人活的(給人生命)。這跟聖經作為字句與否,其實是一點關係都沒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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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第一種看法的人,他們不見得會否定聖經的重要性,相反的,這些人也非常看重聖經,但是他們害怕、擔心,弟兄姊妹只有聖經的知識,卻沒有真正活出服膺聖經的真理或是價值(受到西方自由派的影響,害怕哪種只將聖經當作學問,卻不願意信靠聖經的人)。他們的關切是真實的,是出於牧養的關切與實況,所以做出「聖經只是知識」這樣的評斷,不是要貶抑聖經,卻是有所期望。
但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,特別對於聽的人來說,他很可能誤解講的人的意思,或許他可以抓住講的人的關切所在,但是其實已經無形中貶抑聖經了,對於日後學習聖經時,會變成一種「二元論」式的來學習,將學習聖經當作一種「智識」上的活動。這種說法,將聖經的真理與實際分開,其實是更不利於學習者、弟兄姊妹對聖經的服膺與信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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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些基督徒,甚至傳道人會說:「聖經只是知識。」不知道您怎麼想?他們的意思是有其他的東西比聖經更重要?還是有其他的東西比認識、讀懂聖經更重要?這我就不知道了。
我的看法是:這樣的說法要小心,因為常常會給人錯誤的印象及傳遞錯誤的觀念,當然講的人與說的人可能理解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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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五的小組聚會查考約翰福音廿章,特別討論到多馬。
許多基督徒在解釋多馬的懷疑時,認為他是現代懷疑論者的濫觴(特別將之歸於類似英國的休謨)。甚至認為多馬是比其他的門徒更沒信心。這樣的解讀完全的錯解約翰在記載這個耶穌復活顯現事件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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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r 11 Sun 2007 23:22
  • 買書

上了Abe買了兩本Luther's Work 37, 45,雖然自己已經買了光碟版,但是還是用紙本書比較習慣。
也是為了五月的密集課預備,同時買這兩本的原因無他,只是因為同一個書商,運費有打折,算一算約敗了1700元,聽好友說這是算便宜的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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