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四到CLS在Chaple Time分享,算是論文閱讀的一小部分與期刊摘要。

主要就是以這篇期刊為架構:

Hendrix, Scott H.. “Martin Luther's Reformation of Spirituality.” Lutheran Quarterly ns 13 no 3 (Aut 1999): 249-270.

路德在他的時代,其實不像我們現代,不太使用「靈修」這個名詞。

路德使用靈修一詞,其實一開始是負面的評價,這在他1537年約翰福音15:5「葡萄樹與枝子」的講道中,表達對當時靈修的批評。因為當時許多的宗教活動,是離開了基督、不強調基督的工作,而強調人的宗教行為,但對路德來說,離了基督,就都變成無用的。

這包括了默想、私意的崇拜西 2:23 這些規條、使人徒有智慧之名、用私意崇拜、自表謙卑、苦待己身、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、是毫無功效。)這些靈修的活動,就是當時的專業宗教人士所實踐的宗教活動。

而私意的崇拜就是去強調、去行上帝所沒有命令的。在路德的眼中,這些修士所做的靈修活動,在上帝的眼中是沒有意義的。

當然路德提到他在過去多年來作為修士,透過每天的彌撒、禁食、禱告,這一切的活動無法幫助他在上帝,使他成為上帝所悅納、喜悅的。雖然這些屬靈的宗教活動,是早期教會所流傳下來,在中世紀中被保留繼續的操練與實踐,但是因為誤用,成為虛假的敬虔,所以也成為改教者所要改革的的對象。

所以在這當中對於中世紀的教會傳統就多有批判:包括反對販售贖罪卷、廢除私人彌撒、修院誓約與洗禮等,聖餐的改革:同領餅杯。對路德來說,許多在中世紀教會中錯謬的宗教活動,需要被廢止或是改革,因為教會的宗教活動要能體現、實踐、呈現福音。

當然路德與狂熱派的作法不同,他不是全然的廢除教會中所有的傳統與禮儀,因為路德的目的是改革,標準則是在於福音,所以若是沒有與聖經教導抵觸的禮儀,大都加以保留,包括彌撒中大部分的禮儀、教會年、教會的建築等。但路德對當時的修道主義則進行徹底的改革,因為與恩典的信仰抵觸。(楊慶球,馬丁路德神學研究,47

路德的改革是福音面向的、是強調對基督的倚靠與信心這與後來天主教的改革也有所差異,其實當時教會本身也有改革,這包括天特會議之後的改革,但大多將焦點放在道德層面、或是在於維持、補充中世紀宗教活動的敬虔,而非加以改革

附錄:

一、路德改革議題的發燒與延伸:

贖罪卷的問題(1517)->教皇的權柄(大公會議犯錯的可能性1519)->聖經的權威性->否定教士階級的獨特->聖禮的恢復(1520)->改革羅馬教會

二、想一想:私意崇拜是否在現代教會的活動仍然繼續以不同的形式出現,當我們將上帝沒有強調的事情當作命令,或是要人也必須如此行時,反而輕忽上帝已經強調的方式或所設定的方式來呈現福音時,這其實就是一種私意崇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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